• 噩梦 - [其他]

    201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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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肠子》是美国邪典小说家、《搏击俱乐部》原著作者恰克·帕拉尼克的短篇小说集。本书由一个“作家研习营”的故事和二十三个短篇小说交叉组合而成。每个短篇小说前面有一首自由体序诗,每个短篇小说接在主要故事“作家研习营”每一章节之后,由主要故事中的一个人物讲述。所以本书的每一章包括三个部分:主要故事的一章,关于一个人物的一首诗,由这个人物讲述的一个故事。这种框架叙述古已有之,最早诞生于印度,后来又被运用在《一千零一夜》、《十日谈》和《坎特伯雷故事集》之中。

    主要故事中,十七个各色人物(都有基于他们所讲述故事的昵称)都是应一则“作家研习营”的广告而来到了一座废弃的戏院中,抛开一切,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写剧本、写诗、写小说,完成属于自己的杰作。结果他们却陷入了类似“求生”情节的处境中——他们没有食物,没有电力,没有暖气。而所有这些生活的必须品却是他们自己破坏的,因为这帮人(不包括组织者魏提尔和他的助手克拉克太太)认为,被公众发现之后,他们的悲惨遭遇会变成一个更受欢迎的故事,他们所有人都会变得有钱。他们越来越绝望,但随着同伴们一个个死去,活着的人却越来越希望,自己将会成为日后基于他们悲惨经历的所有文化产品的主角。

    本书中最著名的短篇小说是《肠子》。这个短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性瘾者在游泳池底部自慰而一截肠子被吸进进水口的故事。从2003年到2005年,在美国和欧洲各地宣传自己其他作品时,帕拉尼克朗读该故事共导致73个人晕倒。纽约一所公立学校的老师因为让学生阅读《肠子》而被停职。但这些事件并未能影响帕拉尼克——不然他也不会一次次地朗读了——也并未能影响他的拥趸阅读《肠子》和他的其他作品。因为不符合出版规范,《肠子》这个短篇小说并未收录在《肠子》当中。出版方固执地以“肠子”来命名这本书,大概主要是借重这个短篇小说的知名度,但这样有点不厚道,因为中文版的Haunted,已经和《肠子》完全没有关系了。

    除了性瘾者,书中还有其他各种奇特的人物:装成流浪者的富翁,拥有假嘴唇和假大胸的色情明星,谋杀美食家的大厨,通过挨打筹集信仰战争经费的退伍士兵。帕拉尼克一向钟情于各式古怪的人物,比如《窒息》(Choke)的主人公是个在餐厅里假装噎着来骗取他人捐款的骗子,而他的朋友丹尼,又是个性瘾者。《隐形怪物》(Invisible Monsters)的主角是一个毁了容的模特和一个变装癖男人。此类人物的命运值得关注,但作者老是向读者介绍这样的人物,是不是有点谄媚的意思呢?

    本书的主要故事并不连贯,读起来也索然寡味,好像是作者在写好二十三个短篇小说后又特意硬写了这个串联所有短篇小说的故事。而当主要故事发展到人物剁手剁脚剁老二来赢得获救后的关注度时,就有点难以读下去了,这不是恐怖,这是恶心。这样的故事读起来并不真实,作者没能让读者进入那样的情境之中(或许怎么着都无法达到这一目的,因为作者先让我们进入的是现实的情境,而后才写虚构的情境)。也许有些人真的会为了出名而不惜任何代价,但这样的故事毫无说服力。

    而每个短篇小说前的序诗,则完全可以跳过不必读了。真的是回车键造出来的啊。

    有些短篇小说很好,让人看到,我们对现实的理解是很肤浅的,有一天,真正的现实会让我们大吃一惊,会毁了我们。比如《美国小姐》,比如《后制》。有些短篇很糟糕,和主要故事的后半段一样,作者编得没边了,使故事完全失掉了可信性,比如《足部按摩》,比如《野心》。小说的英文是fiction,即虚构,但这并不代表写小说可以爱怎么虚构就怎么虚构。

    综上,这本书可以这样读:跳过楷体部分的主要故事,跳过诗歌,直接读短篇小说,如果某个短篇让你觉得“太扯了”,那跳过去,读下一篇。

     

  • 小文章 - [其他]

    201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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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817星期三,上海书展第一天。今天参加勒克莱齐奥的作品朗诵会,我是站着的,坐在那一排第一个座位的是《第一财经》的一个女记者。坐在她旁边的那位朋友,穿着黑色的皮鞋,黑色裤子的屁股上有两个带金属拉链的口袋,那种裤子我经常在青少年的身体上看到。他上身的衣服是很普通的条纹衬衫。他大概三十五到四十岁,短短的头发发型刻板:传统的四六分。他有一袋子东西,但我看不清楚袋子里面是什么。

    他在巨大的会场里显得很特别,因为他周围大多是年轻人,其中又有很多人具备文艺范儿——他右边的美女记者就是这样。但他似乎并没有任何的局促感,他和我说了几句话,因为会场嘈杂,相隔又比较远,我听不到他说了些什么,所以只点了几下头。他又和美女记者说话,但我只隐约听见什么老乡。我不知道他和黄老师、袁筱一、毕飞宇、许钧中的谁是老乡。当然,他不可能和勒克莱齐奥是老乡。因为个子不高,他基本上是站着看台上的活动。

    也许我没有理由认为,就外貌和气质而言,他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上海是个华洋杂处、各个阶层的人杂处的地方。在环球金融中心下,诺贝尔奖得主和建筑民工可以迎面而过。大作家刚刚从巴黎飞来,民工刚刚卖掉家里的老母猪,撇下裹小脚的母亲,来到上海谋生。

    活动散了,人都差不多走光了的时候,在空荡荡的大厅,我又看见了他。我不知道他是从哪个方向走过来的,他拦住了毕飞宇领头的一帮人,拿出袋子里的一本书,请求签名。毕飞宇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手指指着的地方,似乎还把另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签好名之后,毕飞宇又迈开步。他拿着书的手伸出去,微微抬起,他仰视着毕飞宇。他似乎又说到了什么老乡。毕飞宇回头,一只手向后伸出去,似乎要领着他走出去,但接着就走了。

    大概唯一能确定的是,他是兴化人。他的身份,他来书展参加诺奖得主活动的目的,我猜不出来。他也许是开黑车的,也许是摆小摊的,也许是小老板,也许是不会打扮自己的大老板或者《东方早报》的记者。他也许热爱文学,也许只是来见一下著名的老乡。但他和我一样,在家乡有个身份,在上海有个身份,并且在今天,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愿望:见见文学名人。这些人,在家乡是不大可能见到的。

  • 《别的声音,别的房间》这部半自传性的小说是杜鲁门•卡波特的第一部长篇,出版于一九四八年,当时作者二十三岁。卡波特最著名的作品当属《冷血》和《蒂凡尼的早餐》,但这部早期的作品同样值得阅读。
      小说在出版初时获得了很多好评,评论人拿它和麦卡勒斯的《心是孤独的猎手》相比较。但书中些许的同性恋暗示和封面上的照片(不是中文版用的这一张,不过同样“太精致,太白皙,太漂亮”)曾引起不小的争论。卡波特对此感到委屈,但围绕这本书的新闻让卡波特一举成名。他不仅成了文学新星,也成了公众人物。从此,他行走好莱坞,出入上流人物的社交场合。这正是卡波特本人想要的,这个从乡下来的小伙子一心想出名。
      喧嚣过后,这本书早已成为南方哥特文学的经典。
      十三岁的男孩乔尔•诺克斯从小生活在新奥尔良,母亲死后,被送去南方,与在他刚出生就抛弃他的父亲一起生活。但是,当乔尔到了位于阿拉巴马州乡下那衰败的斯卡利庄园,他的父亲却无处可寻。相反,乔尔见到了乖僻的继母埃米,埃米古怪的堂弟伦道夫,还有叛逆的小女孩伊达贝尔和善良的女佣密苏里。
      当最终被允许见自己的父亲时,乔尔才知道,他的父亲因为被伦道夫开枪打中,如今瘫痪在床。乔尔和伊达贝尔一起逃离庄园,结果他染上了肺炎,伊达贝尔被送去了修道院。在伦道夫照顾他期间,乔尔渐渐认同了伦道夫对爱的看法。
      小说写得很美,文字有声有色,华丽、璀璨,宛如抒情的音乐,又像在水面上跳跃的阳光。阅读这本书,你可以感觉到美国南方温暖、裹挟着尘土的微风。这根本不像是一个作家处女作,难怪乎毛姆也会说杜鲁门•卡波特“是现代文学的希望”。
      南方哥特文学中少不了诡异和衰败的气氛。卡波特给小说中的各个地方赋予了很奇特的名字:天国教堂镇、云中酒店、溺水池。斯卡利渐渐陷到了泥土里。云中酒店老是有人溺死,店主最后在身上浇上煤油,了结了自己。乔尔的继母埃米爱杀鸟,女佣密苏里总是担心丈夫越狱回来杀了自己。
      卡波特人说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儿子寻找父亲的过程。他说自己的父亲是个几乎不存在的人,所以他要通过这本书寻找一个想象中的人存在的痕迹。在书中,乔尔瘫痪的父亲确实是不可触及的,滚网球以吸引别人的注意是他与外界交流的唯一手段。
      而这本书同时也讲述了在与古怪的南方亲属相处的过程中,一个少年对自己身份(同性恋者)的接受。但这种接受不是抛弃,而是解放。在书的末尾,卡波特写道:“她(变装后的伦道夫)召唤他,银光闪烁,而他知道自己必须去:无所畏惧,毫不迟疑。”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对被抛弃的恐惧,孤独的悲伤,和对被爱和被理解的渴望。这些情绪,不仅是乔尔的,也是卡波特的。

  • 本人是搞出版和翻译的,对外国图书业的情况有点了解,所以老拿美国来说事。你可以说我崇美,因为我的确如此。

    一个国家的作家靠写作能养活自己,并且还能活得像样,这个国家的文学才会繁荣。和作协签约(好像现在也挺难的),一个月领点工资,会导致嘴软,说错话会被除名,断了生计。美国遍地都是作家班(主要在大学里,雷蒙德·卡佛就读过这种班。),这说明在那里,写作是门技术,学好了这门技术,可以谋生。

    没有盗版,作家才能赚到钱,活得好,写出好作品。丹·布朗《失落的秘符》英文版首印五百万册。这只是精装,精装之后还可以再卖平装和电纸书。美国另外一个作家詹姆斯·帕特森一年能挣上亿美元。假如有盗版,他们的书肯定卖不到这么多。在中国,遍地都是以三轮车为载体的盗版书摊。稍微卖得好一点的书,你都可以在书摊上花十块钱买到一本。网络上,获得一本新书全文也不是什么难事。假如没有盗版,韩寒他们的书也能卖到几百万册。这会吸引更多的人创作,因为写书可以成为富豪,超级富豪。文学会成为很赚钱的工业

    假如没有盗版,每读一点字,就得花钱买,这个字就得值得人买。目前付费阅读的网络小说,千把字才几分钱。这么廉价的文章,会是好文章吗?中国的文章就像中国的商品一样,廉价,质量不高,跑量。

    美国作家,写好短篇小说不是自己投稿,而是拿给经纪人投稿。因为一个短篇小说可以赚上万美元,可以让人抽个百分之十了。光写短篇小说差不多就能养活自己了。不成再申请点基金,或者找个写作班教人写作。我要说,基金和作协的工资是不同的。那里不存在说错话的问题,只存在是不是诽谤的问题。写得好才能获得基金。把林肯写成吸血鬼猎人OKAY的,不用担心基金会被收回。在这里就不同了,写个小兵和首长女人做爱,都有被禁止写作的可能。

    《纽约客》的稿费标准大约是一到两美元之间,跟它比起来,韩寒《独唱团》的稿费,其实还不算高。如果销量好一些的杂志,都能给作者千字千元的稿费(加起来也没多少),那得多少人辞掉正式工作,埋首于语不惊人死不休啊。那大概外国也会出现译言网,编译汉语文章了。现在的情况如何呢?畅销杂志是不是每篇文章都有千字千元就不说了。来说说纯文学杂志吧,千字一百的很少,千字五十、三十居多,不给钱的也有。

    专职写长篇的得写得快,写短篇的得再找份工作干着。每天写一两万字的,挤完公交回到家里再写作的,我不相信他们当中会出现很多优秀的作家。

    没有盗版,一部分人会选择买正版,更多的人会加入更多更多不看书的人的行列。为什么咱们有这么多不看书的人呢?因为一部分人很穷。因为从小就没有培养阅读的趣味——《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不会让人对阅读产生向往。因为书不好看——麦加那个也能叫谍战小说?这让约翰·勒卡雷情何以堪?因为十亿人民九亿商,看一晚上书,不如找领导吃顿饭,包一段路修修。但影视逐渐取代阅读不是主要原因。美国影视够发达了吧,但每年过十万、二十万册的书何其多也。

    在美国,丹·布朗能赚很多钱,菲利普·罗斯也能赚一点钱养活自己。中国读书的人多了,没盗版了,稿费合理了,人的收入赶得上GDP了,阅读的气氛有了,到那个时候,郭敬明写青少年小说——他可以一直写下去,而且我相信他有可能一直保持畅销,因为就像IPAD一样,青少年追捧的消费品,都是成年人制造的——可以赚很多很多钱,而曹寇这样的作家也能赚钱,不用再给书商写《中国古代房中术》了。大家现在一起来倒掉百度文库,只是漫长路途的第一步。

  • Tag:曹寇 书评

    除了最后一篇《近猪者,吃》,其他都在曹寇在西祠的个人版“猛”读过,在前部自印小说集《操》里重读过。也就是说,从五六年前开始,我就阅读并重读曹寇的小说,我是他的忠实粉丝。

    印象最深的是《割稻子的人总是弯腰驼背》和《鼓楼公园》等几个。有点胡安·鲁尔福的感觉。

    曹寇曾说贾平凹“裤裆里发出臭味”,而在他的某些小说中,对姑娘的过分描述和想象也令我不舒服。也许我老了,见到女人并不会总是出现如是情况。

    曹寇比我大几岁,但可能苏北比南京郊区正好又落后几年,所以他描述的事都是我经历或目睹过的。捣台球(《三角进洞》),帮女同学家干农活(《盛夏》),在多篇里出现的风骚的女初中生和游荡在初中附近的混子。通过阅读他的小说,已经被遗忘的一些往事模模糊糊的浮现出来。这也是喜欢他作品的一个原因。

    从小就认识的小孩,“念成书的”和“没念成书的”的生活的差异,城郊青年的性苦闷、爱情、悲痛和友谊,这些事(曹寇认为自己写的是“事”,不是“故事”)一再出现,却总能让我读下去,这得益于他独树一帜、迅速而又猛烈的语言。